为把“行风政风”集中教育活动落到实处,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优化服务理念,我所制定为民办实事服
务承诺,积极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服务承诺为:
一、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规范的律师执业公示栏,将本所文明服务承
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律师办案流程、执业律师照片、执业证号、联
系方式、河南省司法厅法律服务投诉须知和本所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公诸于众,以接受群众监督。
二、设立服务窗口:律师事务所内设立接待室,开辟法律服务专线和网址。对当事人热情接待、文明礼貌
、态度和蔼,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解答咨询耐心细致、认真负责。
三、建立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安排律师轮流值班,开展咨询,接受委托,
以方便群众,确保群众能够享受全天候法律服务。
四、建立当事人告知制度:律师事务所要将委托事项的办理程序、服务内容、办结时间及在办理案件过程
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如实告知当事人,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五、推行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制度和客户定期回访制度:服务质量监督卡实行一案一卡,在案件办结时,
由当事人签署是否满意的意见和联系方式,并反馈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定期、不定期上门征求意见
,召开客户(当事人)座谈会或发放征求意见函,以加强对律师执业的有效监督。
六、完善投诉查处制度和实行“投诉接待日”制度:建立投诉登记制度,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出面接待投诉人,
做到投诉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投诉渠道畅通。
七、律师事务所定期指派律师继续深入乡村、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
八、对于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低保对象遇扶养、抚养、赡养、侵权纠纷案件,依
法施行减、免、缓收费政策或依法实施法律援助,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法律服务的权利,只要符合
援助条件,保证依法援助,应援尽援。